時間:2006-06-05 閱讀數:1618
近日從省建設廳獲悉,省政府下發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發展壯大建筑業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到2010年,全省建筑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800億元。為促進目標達成,《意見》同時還提出了六項具體措施。
【政策一】
扶持企業參與競爭
給予有實力、基礎條件好的企業對外經營權,為企業拓展省外、境外市場提供政策、金融支持和法律援助。幫助具有對外經營資格的企業積極爭取國家有關對外承包工程貸款財政貼息、保函風險資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扶持。
【政策二】
加快企業改革重組
《意見》指出,要加快推進國有集體建筑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支持建筑企業與勘察設計單位聯合重組,培育一批集開發、科研、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為一體的企業集團。
【政策三】
誠信企業政策傾斜
省建設廳每年將評選出10~20家誠信、優秀企業,列入投標預選企業名單,在入圍資格審定上予以傾斜。規范設計、監理招標,嚴格執行現行收費標準,不得壓價。規范企業特別是省外入閩企業經營活動,嚴肅查處非法轉包、圍標串標行為。重點治理商業賄賂。
《意見》強調,要盡快建立防范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立按時支付工程款的擔保制度。
【政策四】
科研費用不計稅
《意見》還指出,要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強科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建筑業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所發生的各項技術開發費,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按實扣除。企業應建立健全建筑業人才培養、激勵和管理機制,須拿出職工工資總額的1.5%作為教育培訓經費,計入成本,按現行稅法規定的標準在稅前列支,專款專用。
【政策五】
質量安全落實到人
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項目法人、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各司其職的質量保證體系。全面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大力推進企業質量、環保等體系認證工作。
【政策六】
政府強化服務意識
稅務部門要根據行業實際,認真落實建筑業稅收的有關政策規定,合理核定企業所得稅,完善征收辦法,避免重復征收,對重點骨干企業稅收給予優惠政策。對于拓展省外市場成績突出、稅收貢獻大、勞動力就業多的企業和個人,各級政府應給予鼓勵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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