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07-21 閱讀數:1425
閩建協〔2008〕15號
各設區市建筑業(裝修)協會:
按照《福建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暫行辦法》(閩建筑[2007]54號),及我會《關于開展2007年度福建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閩建協[2008]1號)和《關于2007年度福建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補充通知》(閩建協[2008]8號)要求,凡在我省工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建筑業企業,均應參加信用評定,不按規定參加信用等級評定的直接評定為B級。目前,還有部分企業尚未申報,經研究,請你們再次告知本地區相關企業,限于7月30日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經設區市初評后,于8月10日前將初評結果和企業的申報材料報送我會,逾期未報者按規定直接評定為B級。
特此通知。
福建省建筑業協會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抄報:省建設廳
抄送:各設區市建設局,省直有關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