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08-05 閱讀數:2142
榕裝協[2008]022號
各裝飾企業: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裝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裝修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引導裝修施工企業科學管理施工現場,激勵裝修施工企業爭創文明工地,促進全市建筑裝修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我會經研究決定,自8月開始申報文明工地,申報時間為各在建施工工地開工日期前10天。具體申報條件請登陸協會網站www.uxieku.com查看《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評選暫行辦法》,并下載申報表格。
聯系電話:87538672 28368909
聯系地址:福州市東水路88號閩發大廈10層
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裝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裝修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引導裝修施工企業科學管理施工現場,激勵裝修施工企業爭創文明工地,促進全市建筑裝修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整體管理水平提高,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結合我市裝修行業的實際,制定“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評選辦法。
建筑裝修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是指施工組織科學,施工程序合理,施工人員遵章守紀,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防護、環境保護等達到優良等級,現場整潔美觀的工地。
第二條 “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評審工作由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組織實施。
第三條 裝修企業擬申報創建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應按照《福州市市級建筑裝修文明工地創建申報表》要求填寫項目工程相關資料,制定創建工作計劃,并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初審合格后,向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申報。協會收到申報材料后應認真審核相關資料,符合條件的應建立創建檔案并進入評選程序。
第二章 評審組織
第四條 為確保“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評審工作的科學性,體現評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設立“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評審委員會,邀請評審專家組成現場考評組,評審工作的組織辦事機構設在協會秘書處。
第五條 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評審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1名、委員若干名。評審委員邀請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裝修等方面專家擔任。
評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的評審工作,落實評選辦法,組織現場考評組,召開審定會議,審定初評結果,研究確定評審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應采取的措施。
現場考評組成成員聘請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監察站的安全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按照“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考核標準具體負責對全市申報“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的現場檢查考證,并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要求對檢查考評情況進行記錄與匯報。
秘書處的主要職責:負責對申報“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材料的匯總、整理及歸檔,組織布置“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日常的檢查和考評工作,做好評審會召開的各項籌備工作,及時發布與公示“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信息。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的申報條件為:
(一)民用、公用、工業建筑:裝修面積應不小于2000㎡或工程總造價達到300萬元以上的裝修工程。
(二)擬參評項目工程符合有關基本程序。
以上申報工程必須是裝修工程,屬二次裝修項目申報人應領取施工許可證,屬一次裝修項目的總包單位或考評人已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均可申報。
第四章 評定標準
第七條 “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的評定標準:
(一)文明工地檢查綜合評定由現場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兩部分組成,文明工地檢查綜合評定詳見評定用表1。
(二)施工安全評定辦法。按評定表詳見該標準;評分匯總表和分項分值分配從本辦法,詳見“文明工地”評定用表2。
(三)裝修工程文明施工評定辦法詳見“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
第五章 評審程序
第八條 申報工程施工隱蔽工程完成前,施工企業應及時通知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協會“市級裝修工程文明工地”評審委員會在一周內組織專家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和初步評定。
(一)工程現場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現場專項方案按規定審核,并按方案組織施工,并按規定進行驗收與交底;
(三)對進入工地的民工進行安全教育,經抽查的民工懂安全生產知識;
(四)工程現場按規定和施工總平面圖進行搭設臨時設施、進行材料堆放和設備安置,“五小”設施衛生整潔;
(五)努力營造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氛圍,施工主干道砼硬化,設置美觀宣傳欄,設置安全文明標志,有綠化布置;
(六)落實“三項”費用,建立費用使用臺帳;
(七)“四口”防護到位,防護設施標準化、定型化;
(八)鋼管按規定除銹油漆,鋼管架按規范搭設;
(九)施工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采用標準配電箱;
(十)大型機械設備使用按規定進行注冊備案登記,設備安裝拆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九條 入選“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參選項目的工程實行動態監督,根據施工進度接受定期二次考評。
第一次:隱蔽工程驗收階段;
第二次:單項工程進入預驗收階段;
參評項目定期考評,由施工企業向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申報現場考評。協會收到申報后由評選委安排考評組考評,每次考評由現場考核組進行現場當場打分簽名后上交。
每次檢查評定結果記入創建的“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檔案。
第十條 參評的工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考評資格。
(一)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考評中施工現場施工安全綜合評定得分達不到80分,文明施工綜合評定得分低于85分的;
(二)施工期間發生一般安全事故(3人重傷或1人死亡以上)以上安全事故的;
(三)市級以上安全生產檢查受到通報批評,項目工程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的。
第十一條 評審
工程竣工后,施工企業填寫《創建“市級文明工地”項目竣工審核單》和施工企業按本辦法進行自評的月評記錄報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市建筑裝飾協會組織評審委員會對報送的考評資料、考評情況并結合市安全站日常監管情況進行審核,同時通過質詢、評議,對申報的工程進行投票。對獲2/3評委贊成票的工程即為本年度“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經公示后,上報福州市建設局備案,頒發“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榮譽證書及“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工地”獎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負責解釋。
附件請下載:
《福州市“市級建筑裝修文明工地”創建申報表》
《創建市級文明工地項目竣工審核單》
《文明工地評定匯總表》
《施工安全檢查評定匯總表》
《福州市建筑裝修工程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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