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6 閱讀數:1514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福建省建機一體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省廳組織開發了福建省建機一體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以下簡稱評價系統)。經研究,決定于2018年12月3日試運行評價系統,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評價系統,開展信用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系統登錄事項
(一)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機構,建機一體化企業從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網上辦事→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福建省建機一體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頁面登錄。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使用省廳發放的主管部門用戶信息鎖登錄。上報信息鎖持有人信息一致的,用原用戶信息鎖登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其委托的項目負責人使用“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以下簡稱項目監管系統)提供的賬號,在“項目監管系統”→“建機一體化企業履約評價入口”登錄。
(四)建機一體化企業采用CA證書登錄。建機一體化企業持原有“福建省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系統”CA證書的企業可以直接登錄,其他無CA證書的建機一體企業可參考評價系統登錄頁面“數字證書辦理指南”進行申請辦理。
二、評價實施單位信息采集及審核
(一)企業行為評價信息采集、審核。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對建機一體化企業申報的不良信息資料原件進行審核;福建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對全省建機一體化企業申報的獎勵信息資料原件進行審核。
評價實施單位原則上應當在收到企業申報資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于符合評價標準的,納入評價系統公示和發布;對于不符合評價標準的,通過評價系統予以退回并注明原因。
(二)現場評價由評價系統自動采集項目監管系統中與建筑起重機械有關的違規事實及其信用扣分等信息,并與項目監管系統同步進行公示和公布。有異議的,應通過施工總承包單位按規定程序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實施單位提出異議。
(三)履約評價,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其委托的項目負責人通過“建機一體化企業履約評價模塊”采集項目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信息,并進行公示、審核和異議處理。
三、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填報
建機一體化企業在信息有效期內,按照評價辦法及標準的要求如實填報相關評價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同時將信息的書面證明材料送評價實施單位審核。獎勵信息,由企業統一向福建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主動申報。不良信息,企業向不良行為發生地的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主動申報。
四、主管部門用戶信息鎖申請及領取
(一)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信息鎖原則上不超過2個,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原則上不超過1個,并指定專人(一人一鎖)負責信用評價管理工作。
(二)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本地區主管部門用戶信息鎖申請和領取,填寫附表相關信息并加蓋公章后于11月28日前掃描發郵箱或傳真省廳工程建設管理處,屆時用戶信息鎖以郵寄的方式統一發放到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五、其他事項
(一)建機一體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的實施部門名單和聯系方式將在評價系統中的相關欄目公布。評價系統運行過程中,實施部門或使用人如有變更的,應當及時聯系省廳信息中心,便于評價工作順利開展。
(二)評價系統操作手冊可以在評價系統下載使用。省廳將根據評價系統試運行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宣貫工作。
(三)評價系統試運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按照以下方式聯系:
1.政策咨詢
省廳工程建設管理處
電話:0591-87515785 傳真:0591-87601285
2.技術支持電話詳見評價系統登錄頁面。
附件:福建省建機一體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主管部門用戶信息鎖申請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