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06-16 閱讀數:1545
關于福建省200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閩建人[2006]42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建設廳、福建省人事廳《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和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0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06]281號)精神,福建省200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2006年9月16日、17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下同);
(二)現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9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17日 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實務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實務》科目分: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煉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工程、機電安裝工程、裝修裝飾工程等10個專業類別。
三、部分科目免試的條件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中(一)并滿足下列條件者,可以免試相應科目:
(一)對取得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已持有建設類執業資格證書者。
5、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報名具體事項
(一)報名程序:由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持有關材料到所在設區市建設局報名。各設區市建設局應對申報人的學歷進行審核并加蓋公章,同時將報名表及申報材料匯總并經設區市職改辦審核同意后,于2006年7月14日前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省直、中直、在榕單位報考人員,可持報名表和學歷、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直接到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省直、中直、在榕單位人員報名時間:2006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2、各地報名時間及地點: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商人事局定。
(三)報名須提供下列材料:
1、《2006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貼個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三張,二寸一張;
2、報名信息卡(用2B鉛筆填涂);
3、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4、學歷證明復印件和原件(僅限新報考人員);
5、職稱證書復印件和原件(僅限新報考人員及申請部分科目免試者);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資格證書》復印件和原件(僅限新報考人員申請部分科目免試者)。
7、《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情況及工作業績證明》(僅限新報考人員)。
8、網上下載的二級建造師考試或考核合格證明文件(僅限增加執業專業申請部分科目免試者)。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并對所在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四)考試收費
考試報名費每科10元,由各設區市建設局統一收取后,全額上繳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考務費:《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務費100元,其它兩科考務費每科60元。考務費由各設區市建設局統一收取后,全額上交省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廈門市交福建興業銀行廈門分行各支行、分理處;收款人:福建興業銀行總行營業部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帳號:097010143300000974,開戶行:建設銀行總行營業部。其它設區市均交當地建設銀行票款分離專柜,收款人:建設銀行省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帳號:350860800219007684,開戶行:建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
五、考試有關事宜
(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
(二)《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試題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或藍色鋼筆(簽字筆、圓珠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或藍色鋼筆(簽字筆、圓珠筆)、橡皮和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考試試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四)考前輔導另行通知。教材可向各設區市建設局預訂,各設區市建設局匯總后,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統一征訂。
(五)《2006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情況及工作業績證明》請從福建建設信息網(http://www.fjjs.gov.cn)直接下載,并用A4紙打印,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統一為A4紙。報名信息卡由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提供。
各設區市建設局應于2006年6月6日前將負責報考工作的負責人及聯系人名單及聯系電話報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福建省建設廳建設公寓409室,電話:0591-87615694、87610301。
福建省建設廳 福建省人事廳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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