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08-23 閱讀數:1551
“各地確保年度經濟適用住房竣工面積達到當年商品住房竣工面積的8%~10%;同時,要合理布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不能把經濟適用住房都建在偏遠的城郊。”這是昨日,福建省政府在廈門召開“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經驗交流會”傳出的新消息。
據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六條”精神,會議就我省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目標作出統一部署,要求各設區市本級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啟動廉租房制度,并安排一定規模的廉租住房開工建設。有條件的縣(市)應率先啟動,其他縣(市)要在明年上半年初步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經濟適用房:合理安排布局
根據要求,各級政府要落實“十一五”期間特別是今明兩年經適房和廉租住房的規模、布局、進度、占商品住房總量的比例。按照要求,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用地方面,各地每年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要確保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供應量不低于商品房用地總量的10%。
此外,各地要重視解決進城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問題。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被征地農民利用集體留用地集中建設進城務工人員公寓。
廉租房:
實行動態管理 建立退出機制
根據“國六條”的要求,今年,每個設區的城市都要安排一定規模的廉租住房并開工建設。實物配租廉租房的主要優先解決孤、老、殘、病等特殊群體,其來源可以從經濟適用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廉租住房,或收購現有舊住房和空置商品房作為廉租住房,或從剩余公有住房中統籌安排。
同時要建立廉租住房退出機制。要根據廉租住房家庭人口及收入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廉租住房補貼或者廉租住房。對家庭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規定收入標準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因此,各地要在開展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況調查的基礎上,抓緊建立廉租住房對象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對廉租房保障對象動態實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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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以租代售 政策最快年底出臺
N北京晨報
本報訊 經濟適用房或將一改以往全部出售的形式,部分或者全部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據消息人士透露,這項政策最快將在年底出臺。無論最終的政策版本出現什么調整,其基本思路就是擴大租賃覆蓋人群,讓中低收入人群有房子住。
昨天,權威人士向記者透露,國家正在醞釀對1998年實施的住房體制改革動“大手術”,從根本上抑制房價的不斷攀升。“這是一個龐大的工程,建設部為此專門列的課題就多達14個。”該專家本人也參與了具體的政策研討。
據悉,目前有兩種思路正在作最后取舍,一種是“以租代售”,即把全部或者部分經濟適用房用來租賃;一種是套用香港的“公屋模式”。
據了解,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對“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這三類住房保障產品各自的功能進行重新劃分與界定。
按照主流改革思路,廉租房針對“低保戶”;租賃型經濟適用房針對“不能住廉租房,又無力購買銷售型經濟適用房”的人群;銷售型經濟適用房則針對中等偏下收入人群;而限價商品房主要針對拆遷戶。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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