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09-18 閱讀數:1367
今后,關于裝修的質量與噪音污染等問題將有法可依、便于解決了,《福建省建筑裝修管理辦法(草案)》日前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深夜裝修擾民行為有望被明令禁止。
市民對草案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均可向省政府法制辦提出意見(具體《草案》可登錄福建法制辦網站www.fjfzb.gov.cn查詢)。
深夜、中午裝修不得吵他人
住宅裝修噪音污染會直接影響到其他業主的休息,所以《草案》第二十八、二十九條中規定,“裝修施工人應當在施工現場掛牌,告示裝修施工人名稱(姓名)及聯系方式。夜間10點到早上6點,中午12點到下午2點30分,不得進行影響鄰里正常休息的裝修活動。”
裝修工程至少保修2年
《草案》還明確了許多裝修中容易出現爭議的問題,這些爭議的規范化便于裝修企業與業主更好地了解權責。
如《草案》在第十七條中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筑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雙方約定超過上述期限的,按約定執行。保修期自建筑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房屋保修期限一直是業主關心的問題,《草案》對于最低保修期限的確定將更好地解決裝修中的爭執。
公共建筑須進行空氣質量檢測
房屋裝修中節能環保材料的使用要求也被嚴格規范起來,《草案》第八條規定,“用于建筑裝修的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設計要求、產品質量和有害物質限量及燃燒性能控制標準,并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禁止使用質量不合格、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國家室內環境污染控制等相關標準的建筑裝修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另外,裝修完畢后交付使用前的工程檢測也非常重要,如果裝修人將未經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公共建筑交付使用的,政府將對裝修人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裝修過程中未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或者做閉水試驗的,政府將對建筑裝修施工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海都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