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03-13 閱讀數:1255
從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了解到,從今年5月1日起廈門市將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暫行規定》。按照這個新規定,只有每一戶的住房質量合格,整個住宅工程才可以進行竣工驗收。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副局長林德志介紹說,分戶驗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國家現行規范、標準進行工程質量驗收前,對每一單元及單位工程的公共部位進行專門驗收,并形成分戶驗收記錄。這與以前的抽查驗收相比是一大進步,可以較好地避免整個項目工程質量合格、但個別單元卻可能出現質量問題的弊端,促進住宅工程整體質量的提高。 據介紹,分戶驗收的內容包括樓地面、墻面和頂棚質量,門窗安裝質量,室內主要空間尺寸,防水工程質量,節能工程質量,給水、排水系統安裝質量,室內電氣工程安裝質量等。房屋交付使用時,相關單位必須將《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作為《住宅質量保證書》的附件一并交給業主。
林德志說,根據新的規定,廈門市相關單位在進行住宅工程質量竣工驗收之前,建設單位應當先組織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質量分戶驗收;已選定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也應參加質量分戶驗收工作。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由監理單位簽發不合格項目返修通知,由施工單位進行返修,而后重新組織驗收。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分戶驗收結論必須在住宅工程各單元入口處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個月。
來源: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