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12-21 閱讀數:1353
關于認真做好2006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
閩建筑[2006]56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公用局、園林局,建筑之鄉”建設(管)局,廳駐外辦: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2006年統計年報工作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06]161號)和省建設廳、省統計局閩建筑[2006]55號文,為進一步做好2006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對建筑業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2006年建筑業統計工作,全面、客觀反映我省“十一五”開局年建筑業改革發展成果,對于實施建筑業“十一五”發展規劃,進一步推動我省建筑業發展壯大具有現實意義。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協會和企業要切實負起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協調解決統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統計工作順利進行創造條件。
二、認真部署,切實做好今年建筑業統計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協會要指定專人負責,把統計工作有關規定及要求傳達到當地每個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統計人員,確保上報率,做到應統盡統,應報盡報。企業要認真履行統計義務,凡是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均要按規定向統計部門報送統計資料,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檢測、工廠型、園林綠化企業均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各有關單位、企業統計人員要認真如實填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協會要切實把好數據審核關,確保數據質量。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當地統計部門聯系,共同做好建筑業統計工作。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在督促企業做好統計快報、年報和定期報表的同時,做好建筑業管理信息系統的網上報送工作。
三、嚴格管理,建立通報制度。2006年企業統計數據是企業資質升級和批后動態監管、評先評優、政策扶持等的重要依據。不按規定報送統計數據的企業將記錄在企業信用檔案。省建設廳、省統計局已將今年第一、二季度未按規定報送統計資料的建筑業企業進行通報,對不按規定報送統計資料的企業將繼續予以通報,并在福建省建設信息網“曝光臺”欄目公布。
福建省建設廳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