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10-30 閱讀數:1559
各會員單位:
為提高我市建筑裝飾行業專業技術隊伍從業人員的技術素質,經與市經委落實,根據閩人發[2005]59號文件精神,以“個人申報、社會評價、單位聘任、政府指導”為工作精神,以“重能力、重水平、重業績、重貢獻”為工作原則,結合建筑裝飾行業實際情況,在市人事局、市工商聯的指導下,開展2007年下半年非公經濟組織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須提供的材料:
1、申報人員所在公司(企業)的簡介;
2、評審表一式3份(附件5);
3、簡明表一式20份(附件3);
4、申報人員匯總表及電子文檔;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工作年限證明;
8、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0、申報人員業務自傳或技術工作總結一式3份;
11、經濟系列論文一式3份;
12、申報材料真實性的個人書面承諾書(附件2);
13、一寸標準同底近期彩照2張;
以上材料中評審表、簡明表、匯總表不要裝訂,其余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復印一式三份,按上述申報材料順序裝訂。
二、繼續做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前的公示工作,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前,應將申報人員填寫并擬上報的《簡明表》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貼公示7天以上,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群眾無異議的,方可推薦上報。所在單位應在該申報人員《簡明表》的“企業推薦意見”欄中和《評審表》的“基層單位意見”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 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實,符合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并加蓋單位公章和企業負責人簽章。在做好評前公示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評后公示制度。以后經評委會評審通過的任職資格人員名單在報請批準確認前, 須在福州人事人才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無異議,才報請確認,取得任職資格人員還需參加崗前培訓。
三、申報評審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關于調整我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閩價[2000]費字23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的申報情況,經研究決定按最低標準收費,即申報中級每人200元,申報初級每人100元。
四、申報時間為2007年10月30日至2007年11月15日,評審時間為2007年12月。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87538672 28368909 郭麗華
聯系地址:福州市東水路88號閩發大廈1006室
請有關單位及時上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非公經濟組織申報職稱條件
2、承諾書
3、福州市非公經濟組織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簡明表
4、福州市非公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匯總表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附件詳情請至www.fz2008.net下載
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
二〇〇七年十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