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04-03 閱讀數:1477
各會員單位:
為提高我市建筑裝飾行業專業技術隊伍從業人員的技術素質,經與市經委落實,根據閩人發[2005]59號文件精神,以“個人申報、社會評價、單位聘任、政府指導”為工作精神,以“重能力、重水平、重業績、重貢獻”為工作原則,結合建筑裝飾行業實際情況,在市人事局、市工商聯的指導下,開展2008年非公經濟組織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評審“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應具有本專業中專畢業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中專、大專畢業見習期滿,可按有關規定考核確認“員”級。大專畢業生考核確認“員”級后,仍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本科畢業見習期滿1年,可按有關規定考核確認“助師”級。
2、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中,應具有本專業中專畢業以上學歷,擔任“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4年以上。
3、對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破格晉升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獲得的生產經營類的表彰,適用于經濟專業破格條件;工程技術類的表彰,適用于工程技術專業破格條件。
4、破格推薦評審或考核確認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在具備閩人發[2005]59號文件所列條件中,增加一項內容,即成果獲得國家專利的主要參與者(專利證書有署名)。
二、申報材料:
1、申報人員所在公司(企業)的簡介1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評審表一式3份(可上網下載打印);
3、申報人員簡明表一式10份(用A4紙打印);
4、申報人員匯總表1份及軟盤(一家企業只需一份,并用Excel電子表格格式打印);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申報職稱的有關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工作年限證明;
8、破格晉升人員須提交表彰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0、申報人員業務自傳或技術工作總結一式3份;
11、凡申報評審初、中級經濟專業的人員,應提交近5年來撰寫的、經專家鑒定具有一定水平的業務工作總結或專業論文,或在報刊上公開發表過的專業論文1篇,字數均不少于2000字(論文資料一式五份)。
12、申報建筑工程系列應提供本人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13、凡申報評審或考核確認工藝美術專業的人員,應提交代表作品的創作體會,答辯時應提交代表作品或作品圖片,供專家審定。
14、申報材料真實性的個人書面承諾書;
15、一寸標準同底彩照2張;
16、不符合直接申報條件的企業要評審、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需出具縣(市)區職改辦委托書1份。
以上材料中,評審表、簡明表、匯總表、委托書不需裝訂,其余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復印一式三份,按上述申報材料順序裝訂。
三、評審公示制度:
1、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之前,應將申報人員填寫并擬上報的《簡明表》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貼公示7天以上,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群眾無異議的,方可推薦上報。所在單位應在該申報人員的《簡明表》的“企業推薦意見”欄中和《評審表》的“基層單位意見”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材料真實,符合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并加蓋單位公章和企業負責人簽章。
2、經評委會評審通過的任職資格人員名單在報請批準確認前,須在福州人事人才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無異議,才報請確認,取得任職資格人員還需參加崗前培訓。
四、申報及評審工作:
2008年初、中級職稱申報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上半年:申報時間為2008年4月1日;截止時間為2008年5月15日;評審時間為2008年6月;上半年原職稱任職截止時間為2008年6月30日。
2、下半年職稱申報工作:申報時間為2008年9月1日;截止時間為2008年10月15日;評審時間為2008年11月;下半年原職稱任職截止時間:2008年12月31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87538672 28368909
聯系地址:福州市東水路88號閩發大廈1006室
附件:
1、承諾書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3、福州市非公經濟組織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簡明表
4、匯總表
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